车辆工程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

栏目:硕士生  发布时间:2017-10-10

车辆工程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80204

一、学科简介

车辆工程学科于2010年开始在城市银河welcome娱乐网站培养硕士研究生。以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为重点、铁道机车为延伸,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轨道交通车辆系统规划设计、性能优化、管理制造等方面高素质人才的要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科学素养,基础知识扎实、素质优秀、能力突出的轨道车辆系统复合型人才。经过多年的发展,本学科在车辆轮轨动力学分析及其控制,车辆振动、噪声及其控制,轨道车辆关键部件故障诊断与状态监测,微纳米结构力学性能分析,智能结构动态分析与控制等方向开展了深入研究并取得了很好的科研成果。目前本学科有教授3人(其中博导3人),副教授10人,讲师8人。毕业的研究生在轨道公司、轨道车辆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就业率达百分之百。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为适应国家高速铁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以及中国汽车工业的建设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高尚思想品德、具有坚实的车辆工程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在车辆领域中能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2.基本要求:

(1)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有创新求实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并具备学术骨干优良的全面素质;

(2)具有车辆工程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专业技能(包括专业软件),可胜任轨道交通车辆工程领域的的教学、科研、工程技术工作与科技管理等方面工作;

(3)培养创新精神,在本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4)培养科研团队精神,且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良好素质;

(5) 掌握研究领域的主要研究方法和手段,在从事的研究方向内了解本学科的科技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需要解决的关键性科学问题;

(6)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专业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

三、培养年限与培养方式

1.培养年限。硕士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2.培养方式。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以及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采取指导教师个别指导或指导教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四、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1.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分为公共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培养环节和非学位课程四个模块,充分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总学分不少于28个学分。

公共课程(9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第一学期

自然辩证法

16

1

第一学期

硕士基础英语

54

3

第一学期

硕士专业英语

54

3

第二学期

 

专业核心课程(不低于15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数值分析

54

3

第一学期

矩阵论

54

3

第一学期

随机过程

54

3

第一学期

信息检索

54

3

第一学期

弹性力学

54

3

第一学期

机械故障诊断

54

3

第二学期

车辆系统动力学

54

3

第二学期

 

培养环节(4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1

第三学期

中期考核

/

1

第四学期

学术活动

/

2

第一至五学期

 

2.有关说明

在公共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之外,根据培养目标可设置若干供硕士生修读的补修课程、任选课程等。

1) 补修课程。专业基础欠缺的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有关的核心课程(一般不少于2门)。所得的学分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2) 任选课程。硕士生根据个人兴趣,可选修所在学科要求以外的课程,但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所得的学分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五、培养环节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导师应对指导的博士生文献阅读主要书目和期刊目录作出具体规定,并建立文献阅读报告制度,由导师负责对其进行考核和评价。

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50篇以上的文献资料,全面了解本人主攻研究方向的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研究题目,并作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生的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三学期完成,开提报告时组织3-5名相近领域专家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答辩,通过投票有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开提报告。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一年方可申请答辩。

2.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包括研究生自评总结、课程学习情况审核、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检查以及导师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能力的评定,最终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出综合评定意见。

硕士生应在开题后一学期完成中期考核,根据中期考核评定意见,决定是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中期考核主要针对硕士生开提报告题目内容的研究进展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分进度正常﹑进度滞后和没有按计划执行3种情况,对进度滞后的硕士研究生给以提示,对没有按计划执行的硕士研究生劝其延期或改成硕士研究生毕业总结论文。

3.学术活动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选听15次学科进展类讲座,将书面记录和撰写的心得体会交导师签字认可,在答辩前一个学期末将经导师签字后的书面材料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存档备查。实习活动除了各种形式的教学实践外,也可以参加社会调查、承担校内外的科研、设计、调研、咨询、技术开发和服务等活动,要求不低于72学时。

六、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正文一般应不少于3万字。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有一定的工作量,在论文题目确定后,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1.5年。

 

七、毕业与学位申请

研究生实行毕业与学位申请制。申请的研究生每年3月25日、9月25日前向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毕业、学位的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符合:

1.修完培养方案中制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

2.达到授予学位的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详见相关规定

3.完成学术活动与实践环节的要求。

4.完成学位论文,申请授予学位的论文需参加并通过盲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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